2020年11月7日下午1点,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花溪校区丸美活动中心C316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基金会理事长朱军,理事李永兵、王健、庞大庆、杜立、霍建民、林治华、孙怀庆、张勇刚、赵毅、粟道平、肖飞,监事舒俊辉。校长杜惠平列席会议。会议由理事长朱军主持。
会议开始,朱军理事长首先作基金会2020年工作总结。他从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内部治理,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参与重庆市本年度社会评估五个方面对近一年来基金会的主要工作作了详细说明。
随后,在监事舒俊辉的监督下,秉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几个议题。
审议并通过了基金会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将基金会的宗旨修改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规章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加强重庆理工大学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募集社会办学资金,推动重庆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本基金会的重大捐赠、投资活动是指:(一)重大捐赠是指: 捐赠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捐赠活动。(二)重大投资活动是指: 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投资活动。将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修改为本基金会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一)年度慈善项目计划(二)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慈善项目。
审议并通过了《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党建经费管理办法》、《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部门职责文本》、《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人员培训制度》、《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制度》、《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扶贫攻坚办法》、《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风险防控预案》等8个业务工作制度和《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印章与网银U盾管理规定》、《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差旅费报销办法征求稿》、《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存货管理暂行规定》、《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费用报销办法》、《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往来款项管理办法》、《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产管理制度》等10个财务制度。
审议并通过了由朱军理事长提议的“石砖画卷”项目经费支出议题。
会议期间,杜惠平校长认真聆听了各项议题,不时询问相关事项,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场气氛热烈、融洽。
会议最后,监事舒骏辉发言。他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对校友们对学校的支持表示感谢,对现阶段基金会在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下举办的各类爱心活动表示肯定,并希望基金会能够融入更多的社会力量,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理事会的召开促进了基金会的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了新形势下对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今后,基金会将加大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教育发展工作的组织引导,为开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不断努力。

朱军理事长总结工作

提出审议

举手表决

校长杜惠平提出建议



理事会合影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