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下设综合部、项目部、财务部三个部。
第一章 综合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以及各种会议、捐赠仪式的策划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条 负责开展基金会的对外新闻宣传、信息公开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做好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第四条 负责基金会行政印章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第五条 负责基金会重要资料与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学校档案馆。
第六条 负责基金会理事会的筹备召开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等工作,做好会议的决议落实工作。
第七条 负责基金会的人事管理、考勤、劳动工资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上级部门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及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支部党建工作。
第九条 负责与理事会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机构人员调配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负责重要文件的撰写、收发、传阅,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 负责对重庆理工大学慈善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 完成理事会和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项目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联络和服务校友、企业、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拓展与整合校友资源和社会资源,多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二条 负责捐赠项目策划、设计、洽谈、考察论证和立项工作。
第三条 负责做好与捐赠人的联络沟通工作,与捐赠人协商捐赠意向、捐赠仪式或颁奖仪式等,拟定捐赠协议,向捐赠人反馈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
第四条 负责协议书的拟定和捐赠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基金会信息公开所需的捐赠项目相关资料。
第五条 负责捐赠的各种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基金会每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
第六条 负责基金会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第七条 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跟踪反馈,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第八条 负责项目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根据一项目一档案原则,负责新增项目档案建设,收集和完善项目各类资料,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 做好项目的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及时收集项目执行情况、结项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向基金会秘书处及理事会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第十条 负责基金会固定资产的采购、分类、登记、建账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金会有关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理事会和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 根据基金会的年度工作目标,编制基金会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完成基金会年审年检工作,配合项目部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工作。
第三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负责税前扣除资格和免税资格的申请。
第四条 做好基金会资金收支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财务计划,严格开支标准和范围,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 负责对项目预算决算的合理性、费用单据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保证项目支出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 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七条 按规定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撰写基金会财务报告,定期向基金会报告财务情况,为基金会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 实施会计监督,按要求公布财务信息,定期进行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财务清查,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及时整改财务日常运行中发生的不合规现象,确保财务运行良好。
第九条 完成理事会和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